【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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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拓宽帮扶渠道,建立省、市两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争取省级少
数民族发展资金290万元,省市级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集中用于19个少数民族村居的民生
项目和3个民族学校的建设项目。培植18个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对全市6家民品企业生产销售、流动
资金贷款情况进行了登记备案,全年优惠贷款额度达到15.11亿元,企业享受国家财政贴息4300余万元。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筹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基地、民族团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居创建工作推进会、全市民族关系分析研判会议,形成《我市民族关系
研判分析有关情况报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沂南县铜井镇两泉坡村委被评为全国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的意见》,促进宗教活动规范
有序开展。全省天主教工作会议和全省天主教民主办教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临沂市召开,国家宗教局副
局长陈宗荣莅临指导、给予高度评价。指导县区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学习借鉴罗庄区财务“双代
管”做法,创新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模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妥善
处置宗教领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开展佛道教乱建滥塑专项整治,指导县区依法查处基督教私
设聚会点50余处。沂水“5?13”圣母山大型朝圣活动安全有序,其经验做法被省委统战部专刊全文刊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