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五大业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按时上报各种调查资料,完成县级粮食产
量、住户一体化、农民工监测、规模以下工业、畜禽监测、制造业采购经理、规模以下服务业、限额
以下贸易行业和住宅销售价格等常规性调查工作。举办了山东国家统计调查系统采购经理调查和生猪
调出大县畜禽监测调查两个现场会。定期开展对调查点基础工作的检查,提高现场调查质量,把好数
据入口,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推进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工作,各县区正式记账,联合市统计局对
各县区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基础工作进行检查,联合发文通报检查情况。强化部门联合制度,农业调
查建立与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局和有关农业部门专家组成的粮食产量会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畜牧监测调查与市畜牧局确立了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检查制度、定期沟通制度、延伸检查制度”
为主题的部门联合制度体系;住宅销售价格调查定期与市场价格专项调查业务人员和市房产与住房保
障局业务人员进行“对接会审”,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临沂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此次调查涉及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
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110个社区,235个调查小区1.5万家个体户。制订调查方案,创设了《临沂市
第三次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组织网络联系表》,这一做法在山东统计调查系统得到推广。选
聘培训普查员347名,普查指导员195名,历时6个月完成试点调查、入户摸底、检查督导、入户登记、
数据推送、审核验收等工作。有1人被国家统计局评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
统计调查法制建设。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学会为主要内容,调整党组中心组培训对象,吸收沂
南、费县、平邑3个县队队长参加中心组学习活动,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统计调查意识。制订年
度法制工作要点,印发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签订统计执法目标责任书,年内,组织开展统计
执法检查7次,共检查单位41家,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细化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启用了行政
处罚电子平台,推动了统计调查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规范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自主开展
的统计调查项目均报总队审批。与市统计局联合开展了“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现
场见证调查数据采集过程。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发放法制宣传材料300余份,现场
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认知度。
统计调查“三为”服务。发挥调查队轻骑兵优势,立足临沂经济社会发展,反映党政领导和社会
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狠抓专题调研,为党政领导决策、为社会公众、为统计调查对象服好务。在
国家局部署的千村调查中,利用住户调查网络,突出临沂农村经济发展特色,围绕庄户经济为主题,
扩大调查样本,充实调查内容,撰写的分析报告《临沂庄户村经济发展形势分析》被山东调查总队评
为优秀统计调查分析报告三等奖。受市纪委委托开展了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满意度调查和各县区党委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民意调查,调查结果列入各县区科学发展观考核。与市交通运输局联
合开展出租车运营情况调查,作为新一轮出租车价格及运力调整的依据。受市文明办委托,开展了3
次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参考。围绕小微企业运行、畜牧养殖、城镇化
建设、环境卫生、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农业保险、电子商务等开展了20余项专题调查和11项约稿调查,
形成调研报告30余篇,3篇调研报告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
(黄晓晖)
【国家统计调查】
视图
推进五大业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按时上报各种调查资料,完成县级粮食产
量、住户一体化、农民工监测、规模以下工业、畜禽监测、制造业采购经理、规模以下服务业、限额
以下贸易行业和住宅销售价格等常规性调查工作。举办了山东国家统计调查系统采购经理调查和生猪
调出大县畜禽监测调查两个现场会。定期开展对调查点基础工作的检查,提高现场调查质量,把好数
据入口,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推进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工作,各县区正式记账,联合市统计局对
各县区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基础工作进行检查,联合发文通报检查情况。强化部门联合制度,农业调
查建立与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局和有关农业部门专家组成的粮食产量会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畜牧监测调查与市畜牧局确立了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检查制度、定期沟通制度、延伸检查制度”
为主题的部门联合制度体系;住宅销售价格调查定期与市场价格专项调查业务人员和市房产与住房保
障局业务人员进行“对接会审”,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临沂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此次调查涉及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
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110个社区,235个调查小区1.5万家个体户。制订调查方案,创设了《临沂市
第三次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组织网络联系表》,这一做法在山东统计调查系统得到推广。选
聘培训普查员347名,普查指导员195名,历时6个月完成试点调查、入户摸底、检查督导、入户登记、
数据推送、审核验收等工作。有1人被国家统计局评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
统计调查法制建设。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学会为主要内容,调整党组中心组培训对象,吸收沂
南、费县、平邑3个县队队长参加中心组学习活动,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统计调查意识。制订年
度法制工作要点,印发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签订统计执法目标责任书,年内,组织开展统计
执法检查7次,共检查单位41家,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细化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启用了行政
处罚电子平台,推动了统计调查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规范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自主开展
的统计调查项目均报总队审批。与市统计局联合开展了“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现
场见证调查数据采集过程。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发放法制宣传材料300余份,现场
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认知度。
统计调查“三为”服务。发挥调查队轻骑兵优势,立足临沂经济社会发展,反映党政领导和社会
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狠抓专题调研,为党政领导决策、为社会公众、为统计调查对象服好务。在
国家局部署的千村调查中,利用住户调查网络,突出临沂农村经济发展特色,围绕庄户经济为主题,
扩大调查样本,充实调查内容,撰写的分析报告《临沂庄户村经济发展形势分析》被山东调查总队评
为优秀统计调查分析报告三等奖。受市纪委委托开展了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满意度调查和各县区党委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民意调查,调查结果列入各县区科学发展观考核。与市交通运输局联
合开展出租车运营情况调查,作为新一轮出租车价格及运力调整的依据。受市文明办委托,开展了3
次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为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参考。围绕小微企业运行、畜牧养殖、城镇化
建设、环境卫生、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农业保险、电子商务等开展了20余项专题调查和11项约稿调查,
形成调研报告30余篇,3篇调研报告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
(黄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