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基层基础工作】

视图

档案浏览器

   【基层基础工作】
提高服务保障能力,规范基层工作运行机制。以“四个中心”建设为抓手,做好基层工作基础,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司法局“四个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在沂水县召开了现场观摩会, 9个县区建立了功能完备的法治宣传教育、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综合法律服务“四个 中心”,为群众提供均等化、便利化的一站式服务。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做好政法专项编制管理 使用工作,申报政法干警招录计划31名,累计申报招录政法干警233名。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建设基 层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意见》,召开了工作现场会,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和网络向村居(社区)延伸。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完善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的“大调解” 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完善预警、定期排查、联合调处、督查指导等工作长效机制, 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物流、消协、旅游、互联网等领域延伸,扩大工作覆盖面, 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49个。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标准,开展了规范化 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推进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县(区)、乡镇(街道)、 村居(社区)、独立场所全覆盖,将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到最基层。全市建立各类网格12696个。加强 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完善调解员准入制度,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各县区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 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提升了调解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水平。在全市开展 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加强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25349件,调解成功25009件,成功率为98%以上。 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 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信息核查。建立无缝衔接机制,加强重点帮教对象的教育管理,协调落实就业、 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方面优惠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各县区建立了22个就业帮扶基地。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的意见》,实行“三抓三促”(抓组织领导促工作保障到位、抓机制创新促任务落实到位、抓案件审 核促公正执法到位)的工作法,完善分类管理、分级处遇监管和分阶段教育机制,举办了社区矫正心 理咨询师培训班,提升了教育矫正质量。开展了“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 执法行为。市及各县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奖惩审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综合把关对社区服刑人员的 奖惩建议、调查评估意见,对违规违纪社区服刑人员提请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全部得到法院、监 所的采纳。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总结推广兰山区建立集报到、监管、教育、技能培训等功能于 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的经验做法。市县乡三级全部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