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节能志愿者宣传活动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在
全市党政机关倡树节约节能新风尚,国家局网站、《中国机关后勤》《山东机关事务》及多家市级媒
体予以报道。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和市人民医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
合表彰为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单位,兰山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等4家单位被表彰为第一批省级示范单
位,第二批7家创建单位通过省机关事务局初审。
严格控制能源消耗。与各县区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责任层层落实。制订了《临沂市公共
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提高全市1710家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能耗
数据审核和分析工作,对未达到节能目标的单位,限期整改。会同市质监局对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计量
器具进行摸底,能源资源计量从面上推开。加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全年回收报废车辆440余台,
处置报废电子电器产品300余件,纸张类10余吨,实现了循环利用。联合市节能办等单位对60家公共
机构开展节电检查,提高了节约用电意识。
强化集中采购功能。坚持依法采购、热情服务,促进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围绕市
级机关运行保障,组织政府集中采购10次,节约财政资金56.13万元,节支率超过11%。对市直单位实
施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年采购公务用车38辆,最高优惠率达24.2%。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坚持定点
加油和定点保险,严禁公车私用,实行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封存制度,126家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实行
定点加油,2000余辆公务用车参加定点保险后,年节约财政资金300余万元,加油费用和维修费用同
比下降约28%和30%。制订了《市行政服务中心资金支出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物品仓库,对290余种
保障物品实施集中采购,实现采、管、用分离,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完成了省级会议
定点饭店采购和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招标任务。
【节约能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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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节能志愿者宣传活动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在
全市党政机关倡树节约节能新风尚,国家局网站、《中国机关后勤》《山东机关事务》及多家市级媒
体予以报道。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和市人民医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
合表彰为第一批国家级示范单位,兰山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等4家单位被表彰为第一批省级示范单
位,第二批7家创建单位通过省机关事务局初审。
严格控制能源消耗。与各县区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节能责任层层落实。制订了《临沂市公共
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提高全市1710家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能耗
数据审核和分析工作,对未达到节能目标的单位,限期整改。会同市质监局对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计量
器具进行摸底,能源资源计量从面上推开。加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全年回收报废车辆440余台,
处置报废电子电器产品300余件,纸张类10余吨,实现了循环利用。联合市节能办等单位对60家公共
机构开展节电检查,提高了节约用电意识。
强化集中采购功能。坚持依法采购、热情服务,促进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围绕市
级机关运行保障,组织政府集中采购10次,节约财政资金56.13万元,节支率超过11%。对市直单位实
施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年采购公务用车38辆,最高优惠率达24.2%。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坚持定点
加油和定点保险,严禁公车私用,实行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封存制度,126家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实行
定点加油,2000余辆公务用车参加定点保险后,年节约财政资金300余万元,加油费用和维修费用同
比下降约28%和30%。制订了《市行政服务中心资金支出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物品仓库,对290余种
保障物品实施集中采购,实现采、管、用分离,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完成了省级会议
定点饭店采购和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招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