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78元,人均消费性支出2204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64元,人均
生活消费支出6352元。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50562人、53024人、
33529人、52872人和28782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0.84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16.12万人。
城乡居民低保人数62118人,其中农村居民低保人数59510人,全县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1538人,发放供
养资金553.9万元。
【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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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78元,人均消费性支出2204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64元,人均
生活消费支出6352元。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50562人、53024人、
33529人、52872人和28782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0.84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16.12万人。
城乡居民低保人数62118人,其中农村居民低保人数59510人,全县集中供养农村五保户1538人,发放供
养资金55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