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和省相继调整完善了生育政策,符合再生育条件人员数量
激增,通过行政约束和宣传教育引导,既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又引导群众合
理安排生育时间,保证出生人口总量不因人为因素而出现大的波动,确保政
策顺利实施,实现平稳过渡。
强化日常管理服务。立足于源头控制,完善“月访季查”制度,实行分
类管理、分类指导,探索实践“村级排查、乡镇补救”的经常性复查核查工
作机制,全年3轮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率均在97%以上。强化长效避孕措施
落实,引导群众落实安全、长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孕前型服务管理,最
大限度减少意外怀孕,保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达88.79%,其中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占采取避孕措施总数的93.24%。
创新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落实“章
程自律、合同约束、诚信担保、奖惩保障”的基础上,融入了“诚信、阳光、
和谐计生”理念,走出了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新路子,保障群众的
计划生育主体地位。完善党员干部“三清一带头”制度。完善党员干部计划
生育情况数据库,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动态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
众监督,以干部带头促进群众自觉。纪委、法院、组织、审计、计生等部门
密切合作,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党员干部,及时落实处理处罚。完善城区“网
格化”管理模式。推行“双四”(“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条块结合、社区
兜底”的管理体制和“县区统揽、网格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的工作
运行机制)管理服务模式,落实单位法人责任制,织密了城区人口计生管理
服务网络。宣传教育“三进”活动。开展“国策教育进党校”“青春期知识
进校园”“国情宣传进生活”活动,以国情宣传进生活为重点,推进“村村
通、村村响”工程,从干部、学生、群众3个层次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基本
国策,营造有利环境。
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针对面临符合再生育条件人员多、群众生育意
愿强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引导,在临沂电视
台、鲁南商报等媒体就单独两孩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向群众讲清政策适用
对象、有关规定和扎堆生育的不利影响,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
生育高峰,尽量减缓生育堆积。发挥群众自治的作用,本着优先安排大龄群
众、生育间隔时间长人群生育计划的原则,引导部分年龄小和生育1孩时间
短的育龄人群适当推迟生育。共有8000余人自愿推迟生育时间,减缓了生育
扎堆的问题。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5月30日省修改《条例》正式实施“单独两孩”
政策以来,研究政策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政策依法实施、平稳过渡。
先后接受了鲁南商报、沂蒙晚报专访,向社会解读政策,公开单独两孩政策
适用条件、标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近几年全市出生人口形势和扎堆生育
的不利影响。组织各县区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各地准确把握独
生子女界定和已怀孕或生育单独夫妇处理的相关规定,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
一致性。截至年内,全市共有22739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提出再生
育申请,审批21431例。
【稳定低生育水平】
视图
2014年,国家和省相继调整完善了生育政策,符合再生育条件人员数量
激增,通过行政约束和宣传教育引导,既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又引导群众合
理安排生育时间,保证出生人口总量不因人为因素而出现大的波动,确保政
策顺利实施,实现平稳过渡。
强化日常管理服务。立足于源头控制,完善“月访季查”制度,实行分
类管理、分类指导,探索实践“村级排查、乡镇补救”的经常性复查核查工
作机制,全年3轮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率均在97%以上。强化长效避孕措施
落实,引导群众落实安全、长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孕前型服务管理,最
大限度减少意外怀孕,保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达88.79%,其中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占采取避孕措施总数的93.24%。
创新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推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落实“章
程自律、合同约束、诚信担保、奖惩保障”的基础上,融入了“诚信、阳光、
和谐计生”理念,走出了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新路子,保障群众的
计划生育主体地位。完善党员干部“三清一带头”制度。完善党员干部计划
生育情况数据库,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动态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
众监督,以干部带头促进群众自觉。纪委、法院、组织、审计、计生等部门
密切合作,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党员干部,及时落实处理处罚。完善城区“网
格化”管理模式。推行“双四”(“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条块结合、社区
兜底”的管理体制和“县区统揽、网格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的工作
运行机制)管理服务模式,落实单位法人责任制,织密了城区人口计生管理
服务网络。宣传教育“三进”活动。开展“国策教育进党校”“青春期知识
进校园”“国情宣传进生活”活动,以国情宣传进生活为重点,推进“村村
通、村村响”工程,从干部、学生、群众3个层次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基本
国策,营造有利环境。
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针对面临符合再生育条件人员多、群众生育意
愿强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引导,在临沂电视
台、鲁南商报等媒体就单独两孩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向群众讲清政策适用
对象、有关规定和扎堆生育的不利影响,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时间,避开
生育高峰,尽量减缓生育堆积。发挥群众自治的作用,本着优先安排大龄群
众、生育间隔时间长人群生育计划的原则,引导部分年龄小和生育1孩时间
短的育龄人群适当推迟生育。共有8000余人自愿推迟生育时间,减缓了生育
扎堆的问题。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5月30日省修改《条例》正式实施“单独两孩”
政策以来,研究政策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政策依法实施、平稳过渡。
先后接受了鲁南商报、沂蒙晚报专访,向社会解读政策,公开单独两孩政策
适用条件、标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近几年全市出生人口形势和扎堆生育
的不利影响。组织各县区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各地准确把握独
生子女界定和已怀孕或生育单独夫妇处理的相关规定,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
一致性。截至年内,全市共有22739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提出再生
育申请,审批2143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