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层规范化建设基础。按照整合职能、便民服务的要求,加强县区综合法律服务、特殊人群
管理服务、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
加强组织机构、人员队伍、运行机制等方面建设。106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要求,占总数
的66%。申报了27个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为司法所招录了23名公务员,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提
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能。 深入推进三调联动、 多调对接,进一步完善了“大调解”格局。司法部
《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刊登了临沂市的工作做法。开展社会治安基础建设深化年、深化基层矛盾纠纷
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情况, 局领导带队包县区督查指导。加强各级
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向征地拆迁、劳
动关系、环境保护等矛盾多发领域延伸,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壮大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队伍,健全专兼职矛盾纠纷信息
预报员队伍。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人民调解质量年”工作,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
能力。在全市开展拉网式排查调处,落实重大矛盾纠纷集中攻坚和领导包案制度,有效化解社会不稳
定因素。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729件,调解成功25422件,调解成功率98% 以上。3个调委会被司法部
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7名调解员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市司法局被中
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调整
充实了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服务机制建设项目组成员单位,深化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完善
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了基本信息核查,核实成功率98.7%。
加强重点帮教对象的教育管控,严格执行必接必控措施。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社会救助、社
会保险等方面优惠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制定了认定标准,各县区建立了15个就业帮扶基
地。健全以司法所人员为主体、社会志愿者协助的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县区司法局全部设
置了专门工作机构、建立手机定位管理系统。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流程、行为,开展了执法检查活
动,完善了社区矫正执法标准。按照严管、普管、宽管3个等级,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提
高矫正质量。
【基层基础工作】
视图
夯实基层规范化建设基础。按照整合职能、便民服务的要求,加强县区综合法律服务、特殊人群
管理服务、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
加强组织机构、人员队伍、运行机制等方面建设。106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要求,占总数
的66%。申报了27个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为司法所招录了23名公务员,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提
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能。 深入推进三调联动、 多调对接,进一步完善了“大调解”格局。司法部
《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刊登了临沂市的工作做法。开展社会治安基础建设深化年、深化基层矛盾纠纷
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情况, 局领导带队包县区督查指导。加强各级
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向征地拆迁、劳
动关系、环境保护等矛盾多发领域延伸,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壮大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队伍,健全专兼职矛盾纠纷信息
预报员队伍。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人民调解质量年”工作,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
能力。在全市开展拉网式排查调处,落实重大矛盾纠纷集中攻坚和领导包案制度,有效化解社会不稳
定因素。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729件,调解成功25422件,调解成功率98% 以上。3个调委会被司法部
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7名调解员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市司法局被中
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调整
充实了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服务机制建设项目组成员单位,深化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完善
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了基本信息核查,核实成功率98.7%。
加强重点帮教对象的教育管控,严格执行必接必控措施。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社会救助、社
会保险等方面优惠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制定了认定标准,各县区建立了15个就业帮扶基
地。健全以司法所人员为主体、社会志愿者协助的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县区司法局全部设
置了专门工作机构、建立手机定位管理系统。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流程、行为,开展了执法检查活
动,完善了社区矫正执法标准。按照严管、普管、宽管3个等级,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提
高矫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