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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市残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残联和省、市残联六代会精神,以实施“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 工程为重 点,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山东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政策法 规的贯彻落实。市残联被评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8 个基层残疾人组织被评为全省基层残疾人 组织先进集体,7 人被评为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个人,1 人被评为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全 面推进已有惠残政策的落实。重点推进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低保重度残疾人生 活补贴等特惠政策的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督促县区予以落实,做到了全市无缝隙、全覆盖。全 市共为234959 名农村持证残疾人代缴新农合费用1600 余万元, 为41556 名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415.56 万元,为27861 名低保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671.66 万元,为4297 名重度残疾人提前发放了养老保 险金。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在二级以上康复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康复报销比例达80%,据统计, 已报销1600 余万元。切实将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规划,为1038 户 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5 万余元。积极参与和推动新领域惠残政策的出台。市残联在市 委、市政府制定《关于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过程中, 积极进言献策,促成文件在税收、 贷款、资金扶持、社保补贴等4 个方面对残疾人就业创业明确了特惠政策;参与了创业培训、资金支 持、税费优惠、搭建平台、完善机制等5 个具体项目的落实工作。联合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 生、 计生等部门共同制定了《临沂市0 ~ 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和《临沂市0 ~ 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实施方案》,为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 障和政策依据。对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的,先由新农合报销80%,个人承担部分再 由康复救助经费予以补助;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市、县区财政出资康复救助, 年龄可放宽到9 周岁,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市残联会同市广电网络公司制定了视力、听力、言语 残疾人家庭安装有线电视免收初装费和收视费减半缴纳的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对城镇低保残疾人家庭 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电、采暖给予优惠。建立“沂蒙联通阳光信息无障碍网络服务平台”, 减半收取聋人手机信息费用。罗庄区将有线电视费用减免政策扩大到所有残疾人户;郯城等县区残疾 人办理联通宽带业务享受初装费减半、年费最低的优惠政策。抓住上半年城乡低保人员调整的机会, 积极协调民政等有关部门,特事特办,引导县区将低保政策进一步向残疾人倾斜,以把重度残疾作为 纳入低保前置条件、给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等为突破口,努力突破 瓶颈制约, 放大政策效应,扩大残疾人受益面。2013 年,全市纳入低保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新增5428 名。同时, 多方筹措资金,对因计算口径不同、低保指标受限等原因未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低保边 缘贫困残疾人,按照每年600 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