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42 亿元,增长13.4%。其中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8.08 亿
元, 增长13.5%, 占全县消费品市场的77%;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0.34 亿元, 增长13.2%,占全
县消费品市场的23%。 全县限额以上贸易、 餐饮企业稳步发展, 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0.22 亿元, 增长
25.2%, 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8.1%。其中,批发业实现22.46 亿元,增长28.4%;零售业实现
34.95 亿元,增长25.5%; 住宿业实现0.83 亿元,增长24.6%;餐饮业实现1.98 亿元,增长27.4%。全县
批发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9.01 亿元, 同比增长13.4%, 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9.4%。
其中, 批发业实现33.65 亿元, 零售业实现45.36 亿元, 分别增长13.2% 和13.6%。住宿餐饮业快速发展,
全年实现零售额9.41 亿元, 增长12.5%。其中, 住宿业实现2.45 亿元, 餐饮业实现6.96 亿元, 分别增长
12.4% 和12.6%。
【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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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42 亿元,增长13.4%。其中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8.08 亿
元, 增长13.5%, 占全县消费品市场的77%;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0.34 亿元, 增长13.2%,占全
县消费品市场的23%。 全县限额以上贸易、 餐饮企业稳步发展, 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0.22 亿元, 增长
25.2%, 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8.1%。其中,批发业实现22.46 亿元,增长28.4%;零售业实现
34.95 亿元,增长25.5%; 住宿业实现0.83 亿元,增长24.6%;餐饮业实现1.98 亿元,增长27.4%。全县
批发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9.01 亿元, 同比增长13.4%, 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9.4%。
其中, 批发业实现33.65 亿元, 零售业实现45.36 亿元, 分别增长13.2% 和13.6%。住宿餐饮业快速发展,
全年实现零售额9.41 亿元, 增长12.5%。其中, 住宿业实现2.45 亿元, 餐饮业实现6.96 亿元, 分别增长
12.4% 和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