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10 元,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 平方米。累计新增城镇就业8153 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7% 以内。农民人均纯收入10288 元,增长1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30 元,
增长18.2%;人均居住面积32 平方米。全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
到6.26 万人、10.98 万人、3.27 万人、4.31 万人和2.69 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82 万人、0.22 万人、
0.8 万人、0.52 万人和0.8 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28 亿元,增加1.74 亿元; 支出5.19亿元,增加
1.68 亿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达到42.62 万人,增加0.12 万人, 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每
人每月发放65 元养老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69.32 万人,参合率达到100%。全县最低生活保
障救助40434 人,其中,城镇低保4450 人,农村低保35984 人。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城镇、农村
低保人均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04 元和100 元。全县福利彩票销售4415.98 万元,比上年增加1192.98
万元。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 敬老院)13 个,床位614 张, 收养377 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12.7%。
社会福利企业5 家,安置残疾人员120 人。人口出生率11.67‰,死亡率5.5‰,自然增长率6.17‰。有
少数民族25 个,3483 人。
【社会生活】
视图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10 元,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2 平方米。累计新增城镇就业8153 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87% 以内。农民人均纯收入10288 元,增长1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30 元,
增长18.2%;人均居住面积32 平方米。全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
到6.26 万人、10.98 万人、3.27 万人、4.31 万人和2.69 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82 万人、0.22 万人、
0.8 万人、0.52 万人和0.8 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28 亿元,增加1.74 亿元; 支出5.19亿元,增加
1.68 亿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达到42.62 万人,增加0.12 万人, 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每
人每月发放65 元养老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69.32 万人,参合率达到100%。全县最低生活保
障救助40434 人,其中,城镇低保4450 人,农村低保35984 人。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城镇、农村
低保人均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04 元和100 元。全县福利彩票销售4415.98 万元,比上年增加1192.98
万元。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 敬老院)13 个,床位614 张, 收养377 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12.7%。
社会福利企业5 家,安置残疾人员120 人。人口出生率11.67‰,死亡率5.5‰,自然增长率6.17‰。有
少数民族25 个,348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