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11 元, 比上年增长12.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330 元,增长13.7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04 元,增长17.8%。全区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
人数分别达到3.75 万人、 9.6 万人、 1.19 万人、3.42 万人和1.57 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0.2万人、
0.1 万人、0.05 万人、0.17 万人和0.22 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0186 万元,2607 万元;支出22715
万元,增加4519 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30 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47.71 人。
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6053 人,其中城镇低保115 人,农村低保15938 人。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
2 个,收养78 人。社会福利企业4 个,安置残疾人员163 人。
【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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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11 元, 比上年增长12.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330 元,增长13.7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404 元,增长17.8%。全区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
人数分别达到3.75 万人、 9.6 万人、 1.19 万人、3.42 万人和1.57 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0.2万人、
0.1 万人、0.05 万人、0.17 万人和0.22 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0186 万元,2607 万元;支出22715
万元,增加4519 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30 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47.71 人。
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6053 人,其中城镇低保115 人,农村低保15938 人。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
2 个,收养78 人。社会福利企业4 个,安置残疾人员16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