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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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主题,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取得了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
测评地级市全国第五名的好成绩,实现了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良好开局。健全工作机制,制定
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视察
制度和专项督办制度,组织了市人大、市政协专项视察活动,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次进行督导检
查,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导组及时进行检查、督办。市创建办坚持每周例会制度,统
筹安排、协调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成立了市民文明巡访团, 积极开展文明巡访工作,解决处理市民
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责任目标。组织了6 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制定了《临沂市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责任分工》、《创城网格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等制
度。加强督导落实。调整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完善了问题处理机制,对市民反映、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创建
问题,下发督办单进行督办,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组织了多次对城区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
测评,1 次县区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按照网格化管理考核意见,组织了对网格的季度测评。下
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日常督查工作的通知》,定期开展工作督查,以《文明城市创建
工作日常督查专报》的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推动
工作落实,促进创建工作实现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