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耕地保护。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完成2.08 万公顷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用地整治,
建设了5.13 万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总规模1.47 万公顷,全市新增耕地2080 公顷,
连续13 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强化建设用地保障。综合运用年度指标、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措施,争取增量、盘活存
量、扩大流量,保证了发展用地需求。全年使用建设用地指标3009.67 公顷,上报建设用地3727.67 公
顷,已批回3656.13 公顷。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市政府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国有建
设用地核验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探索新增指标与挖潜指标配比政策,全年
挖潜用地1205.33 公顷,盘活存量用地1150.87 公顷。2 月14 日,兰山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予“首届国土
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8 月15 日,沂水、沂南、莒南3 个县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首批低丘
缓坡开发利用试点。9 月,副省长夏耕对沂水县“飞地经济”模式作出批示。
土地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在市场景气度不高的形势下,通过加强土地储备和网上交易管理, 全
市土地市场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全市供应土地1010 宗3054.8 公顷,成交价款115 亿元,实现政府纯
收益48.67 亿元,其中市本级供应土地266 宗1290.33 公顷,成交价款77 亿元,实现政府土地收益33.25
亿元。
加快农村土地整治。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年内拆旧复耕714.2 公顷,安置区新建住
宅173 万平方米,改善了项目区村民的居住环境。6 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建社区21 个, 建设
农村新居245 万平方米,完成建设用地整治安置区建设任务的30%。
【土地资源管理】
视图
严格耕地保护。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完成2.08 万公顷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用地整治,
建设了5.13 万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总规模1.47 万公顷,全市新增耕地2080 公顷,
连续13 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强化建设用地保障。综合运用年度指标、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措施,争取增量、盘活存
量、扩大流量,保证了发展用地需求。全年使用建设用地指标3009.67 公顷,上报建设用地3727.67 公
顷,已批回3656.13 公顷。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市政府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国有建
设用地核验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探索新增指标与挖潜指标配比政策,全年
挖潜用地1205.33 公顷,盘活存量用地1150.87 公顷。2 月14 日,兰山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予“首届国土
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8 月15 日,沂水、沂南、莒南3 个县被国土资源部列为全国首批低丘
缓坡开发利用试点。9 月,副省长夏耕对沂水县“飞地经济”模式作出批示。
土地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在市场景气度不高的形势下,通过加强土地储备和网上交易管理, 全
市土地市场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全市供应土地1010 宗3054.8 公顷,成交价款115 亿元,实现政府纯
收益48.67 亿元,其中市本级供应土地266 宗1290.33 公顷,成交价款77 亿元,实现政府土地收益33.25
亿元。
加快农村土地整治。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年内拆旧复耕714.2 公顷,安置区新建住
宅173 万平方米,改善了项目区村民的居住环境。6 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建社区21 个, 建设
农村新居245 万平方米,完成建设用地整治安置区建设任务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