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市共有41867 名残疾人享受城
乡低保,24909 名低保重度残疾人享受每人每月50 元的生活补贴;228216 名农村持证残疾人免费参加
新农合,3716 名城镇低保残疾人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9518 名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其最低限额标准个人缴费由财政足额代缴,3808 名重度残疾人提前3 年领取养老金;农村
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规划,城镇残疾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纳入保障性住房
范围;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费停放办法。提升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圆满完成市委、
市政府确定的“二十件民生实事”中残疾人康复中心投入使用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站、村(社区)
康复站建设全覆盖的任务。康复中心建设按照市委书记张少军现场办公的指示要求,争取全额拨款事
业编制101 人,保障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全力做好基建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人员选调及考聘培训、
业务规划和建章立制、病员筛查入住、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期工程于5 月16 日正式启用;中心已获
执业资格,完成岗位设置,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购置了工勤车辆。联合市卫生局下发了实施方案,
制定了《临沂市基层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先后在沂水、费县召开了基层残疾人康复机构
建设现场会,全市共建成乡镇、街道康复指导站172 处,村、社区康复站4148 处。开展了“五个一”
活动(进行一次交谈、送一次温暖、发一张联系卡、征求一次意见、办一件实事),市残联班子成员、
科级干部16 人,走访联系村(社区)16 个、贫困残疾人家庭26 户,为残疾人送去了价值2 万余元的
生产生活用品,解决实事难事32 件。开展“共享阳光? 携手建功十二五”活动。在《临沂日报》开
辟专栏, 开展了“共享阳光、 携手建功”残疾人典型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并启动实施了十佳残疾人
“创业之星”、“劳动之星”和“优秀扶贫基地”等评选活动。2012 年,市残联被省政府授予“全
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中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
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两刊’ 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省残联授予“全省残联系统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先进集体”、“‘十一五’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
【概况】
视图
2012 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市共有41867 名残疾人享受城
乡低保,24909 名低保重度残疾人享受每人每月50 元的生活补贴;228216 名农村持证残疾人免费参加
新农合,3716 名城镇低保残疾人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9518 名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其最低限额标准个人缴费由财政足额代缴,3808 名重度残疾人提前3 年领取养老金;农村
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规划,城镇残疾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纳入保障性住房
范围;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费停放办法。提升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圆满完成市委、
市政府确定的“二十件民生实事”中残疾人康复中心投入使用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站、村(社区)
康复站建设全覆盖的任务。康复中心建设按照市委书记张少军现场办公的指示要求,争取全额拨款事
业编制101 人,保障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全力做好基建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人员选调及考聘培训、
业务规划和建章立制、病员筛查入住、后勤保障等工作, 一期工程于5 月16 日正式启用;中心已获
执业资格,完成岗位设置,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购置了工勤车辆。联合市卫生局下发了实施方案,
制定了《临沂市基层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指导意见》, 先后在沂水、费县召开了基层残疾人康复机构
建设现场会,全市共建成乡镇、街道康复指导站172 处,村、社区康复站4148 处。开展了“五个一”
活动(进行一次交谈、送一次温暖、发一张联系卡、征求一次意见、办一件实事),市残联班子成员、
科级干部16 人,走访联系村(社区)16 个、贫困残疾人家庭26 户,为残疾人送去了价值2 万余元的
生产生活用品,解决实事难事32 件。开展“共享阳光? 携手建功十二五”活动。在《临沂日报》开
辟专栏, 开展了“共享阳光、 携手建功”残疾人典型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并启动实施了十佳残疾人
“创业之星”、“劳动之星”和“优秀扶贫基地”等评选活动。2012 年,市残联被省政府授予“全
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中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
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两刊’ 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省残联授予“全省残联系统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先进集体”、“‘十一五’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