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24 元,增长14%;人均消费性支出14525 元,增长4.6%;人均住房面
积33 平方米;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9082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162 元, 增长13.5%;人均生活
消费支出5513 元,增长14.8%;人均住房面积41.5 平方米。全区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912 人、 137050 人、21015 人、55618 人和36236 人,比上年底增加0.45
万人、0.54 万人、0.4 万人、0.52 万人和0.43 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3900 万元,增加129 万元;
支出33400 万元,增加10400 万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29.6 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
民41.44 万人。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4795 人, 其中,城镇低保1137 人,农村低保13658 人,
农村特困救济4900 人。 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1 个, 收养635 人。社会福利企业9 家,安置残疾人员
353 人。
【社会生活】
视图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24 元,增长14%;人均消费性支出14525 元,增长4.6%;人均住房面
积33 平方米;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9082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162 元, 增长13.5%;人均生活
消费支出5513 元,增长14.8%;人均住房面积41.5 平方米。全区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912 人、 137050 人、21015 人、55618 人和36236 人,比上年底增加0.45
万人、0.54 万人、0.4 万人、0.52 万人和0.43 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3900 万元,增加129 万元;
支出33400 万元,增加10400 万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农民29.6 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
民41.44 万人。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4795 人, 其中,城镇低保1137 人,农村低保13658 人,
农村特困救济4900 人。 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1 个, 收养635 人。社会福利企业9 家,安置残疾人员
35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