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东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和省委、
省政府确定的“两型”社会试点政策,促成省国资委与临沂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签约投资
项目4 个,投资总额达200 亿元。与市招商局、国资运营公司联合组成考察小组,赴福建省龙岩、漳
州两市,对利用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争取央企投资合作等情况,进行考察学习,形成了
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的工作思路。推进市管企业资本运营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关切、群
众关注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协调解决了投资公司在临沂发电公司注资4897.5 万元;恒源热力
公司西部城区供热项目建成投产,增加供热面积近80 万平方米;沂蒙水务30 万吨供水项目东线供水
工程全线完工,投资9857 万元新建供水主管道57 公里, 城区供水能力达每天9 万吨。发挥资本运营
公司投融资平台作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市管企业资本运营类公司,开展全方位、多渠道投融资工
作, 全年完成投融资29.26 亿元,支持了城区旧城改造、西部城区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招商引
资工作,跟踪推进市管企业4 个招商引资项目, 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9 亿元。县区国资运营成效显著。
兰山区、郯城县国资公司向农发行贷款融资5.85 亿元;郯城县国资公司积极参与旧城改造和政府重
点项目建设,分3 批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划转县国资公司,壮大公司规模,并由县国资公司为中
小企业融资担保28 笔、1.56 亿元,投资0.6 亿元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郯城县、沂南县通
过加强黄沙资源和城区沿街房出租经营管理,增加了政府国有资产收益。
【资本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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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山东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和省委、
省政府确定的“两型”社会试点政策,促成省国资委与临沂市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签约投资
项目4 个,投资总额达200 亿元。与市招商局、国资运营公司联合组成考察小组,赴福建省龙岩、漳
州两市,对利用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争取央企投资合作等情况,进行考察学习,形成了
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的工作思路。推进市管企业资本运营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政府关切、群
众关注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协调解决了投资公司在临沂发电公司注资4897.5 万元;恒源热力
公司西部城区供热项目建成投产,增加供热面积近80 万平方米;沂蒙水务30 万吨供水项目东线供水
工程全线完工,投资9857 万元新建供水主管道57 公里, 城区供水能力达每天9 万吨。发挥资本运营
公司投融资平台作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市管企业资本运营类公司,开展全方位、多渠道投融资工
作, 全年完成投融资29.26 亿元,支持了城区旧城改造、西部城区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招商引
资工作,跟踪推进市管企业4 个招商引资项目, 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9 亿元。县区国资运营成效显著。
兰山区、郯城县国资公司向农发行贷款融资5.85 亿元;郯城县国资公司积极参与旧城改造和政府重
点项目建设,分3 批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划转县国资公司,壮大公司规模,并由县国资公司为中
小企业融资担保28 笔、1.56 亿元,投资0.6 亿元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郯城县、沂南县通
过加强黄沙资源和城区沿街房出租经营管理,增加了政府国有资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