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13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1/article/139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1/article/139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


    争取省拨付离休干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25 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502 万元,有力保障了“三个
机制”的有效运转。对党的十七大以来的老干部政策落实情况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政策落实不到
位问题。做好了军休干部及遗属的各项待遇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帮扶措施,拓展帮扶范围,使更多
的困难离休干部得到帮扶救助。全市向144 名离休干部及遗属发放帮扶资金69.3 万元。开展“关爱老
干部、亲情进家门”走访调研活动,对全市离休干部津贴补贴,及困难单位、困难行业离休干部的政
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离休干部遗属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积极推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
发展成果,按照鲁老干〔2012〕12 号文件要求, 将红军时期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离休干部的
护理费标准由600 元分别调整提高到2000 元、 1300 元。 根据临人社发〔2012〕 26 号、 临人社办发
〔2012〕80 号文件精神,调整了全市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市直和三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提高到663 元/ 人月,企业提高到585 元/ 人月;9 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高到492 元/ 人月, 企业提
高到432 元/ 人月。完善离休干部高龄养老服务措施,深入开展“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 活动,
努力适应和满足“双高期”老干部多元化需求。积极推进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干部服务工作。部分社区
建立了老干部日间照料中心、老干部家政服务中心、老年门诊部等,就近开展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
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部分县区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将所辖老干部全部划分到网格内,实现了服
务管理的全覆盖、无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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