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12.07 元,比上年增长13.9%;人均消费性支出18546.35 元,增长19.71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81 平方米。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032 元,增长15.3%。农村居民人均纯
收入9067.3 元, 增长14.0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64.9 元,增长12.1%;人均住房面积28.5 平方米。
全县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38 万人、1.5 万人、3 万人、4.7
万人和2.5 万人,比上年底增加0.46 万人、0.21 万人、0.067 万人、0.227 万人和0.196 万人。社会保
险基金总收入76001 万元,增加10449 万元;支出60721 万元,增加16144 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农民107.22 万人。 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39358 人,其中,城镇低保8420 人,农村低保30938
人。社会福利企业8 家,安置残疾人员236 人。
【社会生活】
视图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12.07 元,比上年增长13.9%;人均消费性支出18546.35 元,增长19.71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81 平方米。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032 元,增长15.3%。农村居民人均纯
收入9067.3 元, 增长14.0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64.9 元,增长12.1%;人均住房面积28.5 平方米。
全县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38 万人、1.5 万人、3 万人、4.7
万人和2.5 万人,比上年底增加0.46 万人、0.21 万人、0.067 万人、0.227 万人和0.196 万人。社会保
险基金总收入76001 万元,增加10449 万元;支出60721 万元,增加16144 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农民107.22 万人。 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39358 人,其中,城镇低保8420 人,农村低保30938
人。社会福利企业8 家,安置残疾人员23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