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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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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救助工作】
全市共有低保对象42.36 万人, 城市低保对象4.36 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8 万人。城乡低保标准 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00 ~ 340 元、每人每年1800 元,月补助水平分别达203 元、105 元,全年共发 放低保金6.6 亿元。 全市共有161 处敬老院,床位2.9 万张;五保对象27985 人, 其中集中供养19804 人、分散供养8181 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3360 元、1920 元。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 提升,创新实施了“蛋奶工程” 和“暖冬工程”;兰山、沂水、平邑、费县、沂南、临沭、经济开 发区、高新区等县区全面实行五保供养资金县级统筹。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 政策范围内住院 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50%, 封顶线提高到8000 元。各县区均实行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 算服务。全年共资助参保参合376451 人,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6621 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746.9 万 元。投入救灾资金8780 万元,扎实开展了减灾救灾工作;苍山县代村社区、临沭县北沟头社区等5 个 社区被授予“全国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全年共劝导流浪人员2800 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