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全年落实资助资金1.13亿元,资助学生13.1万人次。其中,发放高校国家奖
助学金2039万元,资助学生5988人;发放国家中职助学金 4530万元,资助学生5.9万人次,资助学生
占在校学生的100%,免除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1094万元,受惠学生10339人次;发放普
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104万元,资助学生3万人次,资助学生占在校学生的10%。从秋季开始执行幼儿资
助政策,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1563万元,资助在园儿童2.6万名,占在园幼儿的10%。与国家开发
银行合作,发放信用助学贷款1.6亿元,资助学生2.8万人。为152名服兵役大学生补偿学费240万元。
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完善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全国硕士
研究生入学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全国普通高考、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自学考试及各
类社会证书考试工作,总报考人数达46万余人次。所有考试均进展顺利,市考试中心被省教育厅评为
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对
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共检查了15个县区、27个乡镇办事处、190所学校,高质量
地完成了任务,推进了各项工作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到蒙阴县、沂水县、兰山区、沂南县、莒南
县、费县、临沭县等7个县区进行了督导评估,对临沂市教育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开展了学前教育专
项督导。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完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和校园安
保财政保障机制。全市共投资2300余万元,构建了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完善了全方位、立体式、
无缝隙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校车
安全治理等各项工作,创建临沂平安和谐校园25处,开展各种安全检查、督查活动367次,查出安全
隐患并整改6596处,确保了全市学校安全、师生平安。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健全学校、家庭、
社会相结合的普法宣传教育网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市教育局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五五”教
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认真对待“阳光政务热线”、“行风热线”反映的各类问题,共受理群众来信
116件、来访218起589人次,处理上级交办各类信访问题28件,妥善化解了一些长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维护了教育系统整体稳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先后投入30余万元、5000余人次,先后下发56个文件,召开51次调度会议,组织了126次现场督查,做
好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测评、路段
卫生综合整治、网格化责任区等相关工作。全面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清理关闭学校小卖部312处,
规范、取缔各类学校周边流动摊点560余处,展示了教育系统良好形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
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集体、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先进集体、创建国家卫生
城市先进集体、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先进集体等,有1人获二等功,6人获三等功,7人受到嘉奖。
教育宣传工作。编发《教育信息》23期,编辑各类信息610篇,向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
等报送信息累计962篇次。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表文章2400篇次,其中《蒙山沂水书锦绣》等稿
件在《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报道,展示了临沂教育的亮点、特色,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山东教育报》等媒体给予报道。在“十一五”山东地方教育创新成果奖中,临沂市有13项成果获奖,
2篇稿件荣获山东教育新闻二等奖、6个记者站被评为山东教育社优秀记者站,2人被评为优秀记者。
【教育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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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全年落实资助资金1.13亿元,资助学生13.1万人次。其中,发放高校国家奖
助学金2039万元,资助学生5988人;发放国家中职助学金 4530万元,资助学生5.9万人次,资助学生
占在校学生的100%,免除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1094万元,受惠学生10339人次;发放普
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104万元,资助学生3万人次,资助学生占在校学生的10%。从秋季开始执行幼儿资
助政策,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1563万元,资助在园儿童2.6万名,占在园幼儿的10%。与国家开发
银行合作,发放信用助学贷款1.6亿元,资助学生2.8万人。为152名服兵役大学生补偿学费240万元。
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完善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全国硕士
研究生入学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全国普通高考、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自学考试及各
类社会证书考试工作,总报考人数达46万余人次。所有考试均进展顺利,市考试中心被省教育厅评为
全省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对
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共检查了15个县区、27个乡镇办事处、190所学校,高质量
地完成了任务,推进了各项工作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到蒙阴县、沂水县、兰山区、沂南县、莒南
县、费县、临沭县等7个县区进行了督导评估,对临沂市教育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开展了学前教育专
项督导。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完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和校园安
保财政保障机制。全市共投资2300余万元,构建了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完善了全方位、立体式、
无缝隙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校车
安全治理等各项工作,创建临沂平安和谐校园25处,开展各种安全检查、督查活动367次,查出安全
隐患并整改6596处,确保了全市学校安全、师生平安。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健全学校、家庭、
社会相结合的普法宣传教育网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市教育局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五五”教
育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认真对待“阳光政务热线”、“行风热线”反映的各类问题,共受理群众来信
116件、来访218起589人次,处理上级交办各类信访问题28件,妥善化解了一些长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维护了教育系统整体稳定,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先后投入30余万元、5000余人次,先后下发56个文件,召开51次调度会议,组织了126次现场督查,做
好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测评、路段
卫生综合整治、网格化责任区等相关工作。全面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清理关闭学校小卖部312处,
规范、取缔各类学校周边流动摊点560余处,展示了教育系统良好形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全
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集体、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先进集体、创建国家卫生
城市先进集体、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先进集体等,有1人获二等功,6人获三等功,7人受到嘉奖。
教育宣传工作。编发《教育信息》23期,编辑各类信息610篇,向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
等报送信息累计962篇次。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发表文章2400篇次,其中《蒙山沂水书锦绣》等稿
件在《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报道,展示了临沂教育的亮点、特色,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山东教育报》等媒体给予报道。在“十一五”山东地方教育创新成果奖中,临沂市有13项成果获奖,
2篇稿件荣获山东教育新闻二等奖、6个记者站被评为山东教育社优秀记者站,2人被评为优秀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