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价格调控措施。建立了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和城市调查队
等单位参加的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格局。
制定了定调价政策,在实施定调价项目时,坚持“三不原则”(当CPI超过3%时,除资源和环保类项
目外不调价;调整幅度不高于周边地区;无相应困难弱势群体配套的优惠政策不出台)。督查落实农
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年免收通行费9000余万元。完善价格保障机制。为调控市场、平抑
物价,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拟定了《临沂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印发了《关
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当居民基本消费价格上涨超过
5%时,向全市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一次性价格
补贴或提高保障标准。全年共向全市1.6万余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253万余元。加强价
格监测预警。扩大食品监测范围,增加采样点,健全以民生价格为主的价格监测网络,通过220个价
格监测点、24小时测报关系群众生活的31种主副食品价格,向市政府实行日报告制度。密切关注与群
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蔬菜等价格走势,为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价格宏观调控】
视图
强化价格调控措施。建立了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和城市调查队
等单位参加的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格局。
制定了定调价政策,在实施定调价项目时,坚持“三不原则”(当CPI超过3%时,除资源和环保类项
目外不调价;调整幅度不高于周边地区;无相应困难弱势群体配套的优惠政策不出台)。督查落实农
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年免收通行费9000余万元。完善价格保障机制。为调控市场、平抑
物价,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拟定了《临沂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印发了《关
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当居民基本消费价格上涨超过
5%时,向全市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一次性价格
补贴或提高保障标准。全年共向全市1.6万余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253万余元。加强价
格监测预警。扩大食品监测范围,增加采样点,健全以民生价格为主的价格监测网络,通过220个价
格监测点、24小时测报关系群众生活的31种主副食品价格,向市政府实行日报告制度。密切关注与群
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禽蛋、蔬菜等价格走势,为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