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12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0/article/1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0/article/1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继续开展制定史志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全市12个县区全部制定了史志地方规范性文件,成为 全省第一个完成该项工作的市, 7月,在青岛市召开的全省史志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市史志办作了典 型发言,其地方法规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积极开展史志业务规范化建设,市史志办先后制定了读志 用志、方志馆建设、地情网站建设、年鉴编纂业务管理、地方志书质量等方面的业务规范,将规范下 发到各县区,并要求各县区制定相应的业务规范,对志、鉴、库、馆和读志用志工作进行规范。积极 开展《地方史志事业“十二五”规划》制定工作,3月,市史志编委会制定了《临沂市地方史志事业 “十二五”规划》,下发给各县区、市志各承编单位,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完成第二轮修 志工作、创新年鉴编纂、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方志馆建设、编纂出版《沂蒙革命根据地志》、开展 旧志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快修志成果转化等7项工作任务和6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区、市志各承 编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要求各县区尽快制定县区《史志事业“十二五”规划》,使史志工作更加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运行有序。到年底,沂水、莒南等县已制定了《史志事业“十二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