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椿(1937.12~ 2011.4)男,原籍福建省福州市,1937年12月出生,生前曾担任原临沂市建设
委员会总工程师(正县级)。
1957年8月在临沂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参加工作, 1959年12月在临沂地区建设委员会设计室工作,
1963年11月任临沂地区建筑公司技术员,1968年2月任临沂地区建筑公司第二工区负责人,1971年6月
任临沂地区建筑公司第二工区主任,1982年1月任临沂地区建筑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1984年4月任
临沂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 1993年5月任临沂地区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正县级),
1997年12月退休。
王宪椿在50多年的工作生涯中,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他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工作中,他顾全大局,服从分配,
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很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他一生性情耿直,作风朴实,廉洁奉公,
团结同志,始终保持和发扬了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他谦虚谨慎,严于律己,以自己的模
范行动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王宪椿长期担任各种领导职务,无论是在哪个工作岗位上,总是一心扑在工作和事业上,干一行,
爱一行,精一行,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特别是担任临沂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以来,
对工作认真负责,发挥表率作用,认真执行政策,敢于坚持原则,切实抓好了各项分管工作和沂蒙路
拓宽改造工作。退休以后,他仍然十分关心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余热。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表现出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强烈的革命事业责任感,为临沂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做
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4月25日,王宪椿逝世。
王宪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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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椿(1937.12~ 2011.4)男,原籍福建省福州市,1937年12月出生,生前曾担任原临沂市建设
委员会总工程师(正县级)。
1957年8月在临沂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参加工作, 1959年12月在临沂地区建设委员会设计室工作,
1963年11月任临沂地区建筑公司技术员,1968年2月任临沂地区建筑公司第二工区负责人,1971年6月
任临沂地区建筑公司第二工区主任,1982年1月任临沂地区建筑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1984年4月任
临沂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 1993年5月任临沂地区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正县级),
1997年12月退休。
王宪椿在50多年的工作生涯中,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他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工作中,他顾全大局,服从分配,
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很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他一生性情耿直,作风朴实,廉洁奉公,
团结同志,始终保持和发扬了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他谦虚谨慎,严于律己,以自己的模
范行动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王宪椿长期担任各种领导职务,无论是在哪个工作岗位上,总是一心扑在工作和事业上,干一行,
爱一行,精一行,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特别是担任临沂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以来,
对工作认真负责,发挥表率作用,认真执行政策,敢于坚持原则,切实抓好了各项分管工作和沂蒙路
拓宽改造工作。退休以后,他仍然十分关心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余热。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表现出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强烈的革命事业责任感,为临沂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做
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4月25日,王宪椿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