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96元,比上年增长13.2%;人均消费性支出10392元,增长19.7%;人
均住房建筑面积34.2平方米。 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526元, 增长15.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913元,增长18.9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73元,增长36.76%;人均住房面积31.7平方米。全县城镇
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4万人、 12.4万人、3.7万人、6.2万人
和2.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3.6万人,比上年底增加 1995人、1930人、330人、1059人
和 936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 71291万元,增加 26202万元;支出 44602万元,增加13327万元。参
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76.25万人。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35472人,其中,城镇低保3653人,
农村低保31819人。社会福利企业9个,安置残疾人员227人。
【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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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96元,比上年增长13.2%;人均消费性支出10392元,增长19.7%;人
均住房建筑面积34.2平方米。 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526元, 增长15.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913元,增长18.9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73元,增长36.76%;人均住房面积31.7平方米。全县城镇
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4万人、 12.4万人、3.7万人、6.2万人
和2.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3.6万人,比上年底增加 1995人、1930人、330人、1059人
和 936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 71291万元,增加 26202万元;支出 44602万元,增加13327万元。参
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76.25万人。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35472人,其中,城镇低保3653人,
农村低保31819人。社会福利企业9个,安置残疾人员2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