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万元,增长1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7万元,比上年增长14.9%;
农民人均纯收入0.79万元,增长18.7%。全县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分别达7万人、 14.6万人、 3.4万人、7.8万人和2.7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3万人、7.7万人、0.3万人、
0.9万人和0.2万人。农村新农保参保人数48.4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83.4万人。年末全县养老机构14家,
床位2655张,供养2634人,其中集中供养1322人、分散供养1312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034
人,发放城镇低保金1099.1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247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377.3万元。
社会福利企业6个,安置残疾人190人。
【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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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万元,增长1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7万元,比上年增长14.9%;
农民人均纯收入0.79万元,增长18.7%。全县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分别达7万人、 14.6万人、 3.4万人、7.8万人和2.7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3万人、7.7万人、0.3万人、
0.9万人和0.2万人。农村新农保参保人数48.4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83.4万人。年末全县养老机构14家,
床位2655张,供养2634人,其中集中供养1322人、分散供养1312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034
人,发放城镇低保金1099.1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247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377.3万元。
社会福利企业6个,安置残疾人1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