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19元,比上年增长14.9%;人均消费性支出15492元,增长16.3%;人
均住房建筑面积29.7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50元,增长18.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58元,
增长30.7%;人均住房面积29.28平方米。全市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分别达6.52万人、14.78万人、2.91万人、4.5万人和2.30万人,比上年底增加0.04万人、0.58万人、0.11
万人、 0.32万人和0.29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5500万元,增加21102万元;支出44600万元,增加
11660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105.26万人。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43482人,其中,城
镇低保10831人,农村低保32651人。社会福利企业8个,安置残疾人员248人。
【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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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19元,比上年增长14.9%;人均消费性支出15492元,增长16.3%;人
均住房建筑面积29.7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50元,增长18.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58元,
增长30.7%;人均住房面积29.28平方米。全市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分别达6.52万人、14.78万人、2.91万人、4.5万人和2.30万人,比上年底增加0.04万人、0.58万人、0.11
万人、 0.32万人和0.29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5500万元,增加21102万元;支出44600万元,增加
11660万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105.26万人。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43482人,其中,城
镇低保10831人,农村低保32651人。社会福利企业8个,安置残疾人员2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