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52处(不含小诊所、个体研究所及部队驻地医院)。其中,
医院59处,卫生防疫站13处,妇幼保健机构5处,专科防治站(所)17处,疗养院1处,乡镇卫生院231
处;职工人数24 05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832人;医院床位16299张。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省、市城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联系实际,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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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52处(不含小诊所、个体研究所及部队驻地医院)。其中,
医院59处,卫生防疫站13处,妇幼保健机构5处,专科防治站(所)17处,疗养院1处,乡镇卫生院231
处;职工人数24 05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832人;医院床位16299张。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省、市城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联系实际,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