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01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article/80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article/80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公布施行,标志着中国防震减灾工作已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九五”期间地震系统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先后制定了《临沂市地
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将工程建设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
通知》、《临沂市地震应急预案》、《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成立临沂地震行政执法稽查大队,全市有51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建立健全地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机制,并向社会公布了《执法承诺》。依法管理地震工作,转变了工作方式和作风,加强了政府管理
职能,使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从单一的地震监测预报步入了综合防御的法制化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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