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行风建设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01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article/4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article/4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行风建设
认真贯彻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要求, 坚持“让政府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深入实施了 “彩虹工程”,实现了行风建设基本好转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 会等多种途径宣传“彩虹工程”的意义,聘请行风稽查顾问,成立了客户关系委员会,公开投诉电话, 发放“彩虹条”,拿出专项资金,奖励客户投诉,鼓励客户参与管理。建立了“三会一通报”制度, 规范了彩虹条收集、投诉处理等工作中各单位的责任和流程,实行“明查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活 动,严格奖惩,通过《彩虹工程简报》予以曝光。全年共发放彩虹条20000余份,受理投诉举报477件, 实施奖罚7.26万元,行政处分40人。修订了《客户业扩工程管理办法》、《城镇快速服务管理办法》 等规章制度,推行了“首问责任制”,成立了快速服务队和业扩工程速办机构,投用了800免费电话。 服务的层次和效率不断提高,市电业局被评为全市“行风热线群众最满意单位”,并在市政府主办的 “万家企业评行风”中获得第一名。被省集团公司评为“彩虹工程先进单位”,被中国电力总公司命 名为全国电力“双文明标兵单位”,成为全省电力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