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法律援助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01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article/28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2/article/28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法律援助
9月8日,市司法局召开由各县区司法局长参加的会议,通报了全省以及全市的法律援助中心建设 情况,并对全市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尚未建立法律援助中心机构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 度,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快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的步伐。到年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 下,经过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的艰苦努力,12个县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平邑县还率先成立 了法律援助委员会和法律援助协会,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得到省司法厅的肯定。年内,全市法律援助 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件,社会律师承办363件,公证员承办61件,基层法律服务者承办430件, 社会志愿者承办37件, 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9件。在办理法律援助的过程中,被援助的残疾人 382人,老年人86人,未成年人350人,妇女422人,一般贫困者170人,其他285人。被援助总人数999 人。罗庄区司法局、公证处针对农民负担过重,在农村存在着不少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状况,积极向 区领导汇报,提出运用签订农民承担费用合同和劳务合同来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得到区党委的 支持。2月16日,罗庄区公证处全体人员进驻3个村进行试点。其具体做法是:首先向农民讲清楚签订 减负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好处,把政策交给农民,使其明白什么是合理负担,为什么要缴纳,什么是不 合理负担,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然后在实际工作中,公证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正、公 平的原则,将每户承担的费用、劳动用工以及减免对象,经村委通过,报乡镇政府批准后张榜公布, 群众无异议后,由村委和每户村民签订承担的费用合同、劳务合同。合同签订后,公证处当场公证。 减负合同和劳务合同的签订和公证,使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严格控制在合同规定以内,合同之外的 负担农民完全可以拒绝。公证处的这一做法深受村干部和农民的欢迎,得到区领导的赞许。在试点取 得经验的基础上,区政府决定在全区推广,罗庄公证处以法律援助的形式为全区公证减负合同62900 件,这一做法理顺了干群关系,维护了基层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