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部分民族村居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开展立体帮扶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
研,将费县刘庄镇许庄村列入了全市新一轮市直选派干部到社区任职帮扶范围,由市民宗局、市科协
共同帮扶,投入扶持资金100万元(民品企业结对帮扶民族村资金80万元)。在沂水、沂南两县召开了
全市民族村居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现场观摩会,全市150名民族村居两委成员和养殖大户参加了观摩学
习。指导沂水、沂南、蒙阴等县区建设发展规模化养羊小区、黄牛交易市场。研究确定了2010~2011
年度市局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和民品企业结对帮扶点,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的通知》,
指导各县区完成了县区局少数民族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的调整工作。指导联系点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
形成《市局新农村建设联系点2010年度工作重点》。编制了《201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联
合市财政局拨付了2010年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万元,重点对6个民族村居的发展建设项目进行了扶持。
拨付使用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0万元,重点扶持了8个民族村居的基础设施及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制
定了《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了市强
农惠农专项检查工作。联合市人民银行对5家民品企业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召开了2010年度民品企业
优惠贷款额度确定会议,累计增加贷款1亿元。对5家民品企业全年优惠利率贷款报批额度近4亿元。
向中央财政申请2010年度民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6万元。发动民品企业开展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
活动,累计捐款285941元,捐赠喷雾机600台(价值20万元)。继续推行民品企业与民族村结对帮扶工
作。联合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班,培训民族村居
书记、主任54人。在郯城县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现场会,重点解决个别地方民族领域存在的突出
问题。通过书面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对少数民族在办理车辆贷款、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进行了调查摸底,形成专题报告呈报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并及时上报省民委。指导沂水、莒南、
临沭、罗庄等县区妥善处理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做好了全市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的稳定
工作,对全市外籍人员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摸底,并组织各县区做好稳定工作。做好了上海世博会期间
全市民族领域稳定工作。组织了对全市民族领域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并上报工作情况。
开展了第10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了9项专题重点活动,扩展宣传教育的知晓面,扩
大了宣传教育的效果。联合市委统战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1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进行督导的通知》,成立督导组,深入部分县区就宣传月活动组织实施、活动协调、注重实效和解决
问题等情况进行督导。邀请省伊协“卧尔兹”巡回演讲团先后到郯城县马头清真寺、罗庄区花埠圈村
清真寺开展“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继续做好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下
发了《关于开展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联合市教育局对部分中小学设立
清真餐厅或清真灶情况进行了督导。联合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民族团
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了部署。继续把民族村居“民
主法治示范村”和“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村居、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一项根本性、长期性工作紧住不放,
加强调度,统一验收标准,力求取得实效。在山东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市委、市政府
作了典型发言,费县梁邱镇、高新区马厂湖镇东迭庄村、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南关社区被表彰为全省民
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组织全市3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了第五期全省少数民族中青年干
部培训班。形成了《关于对临沂市民族工作重点县区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建议》,报市委组织部、统
战部和有关领导。联合市委统战部做好了新增政协委员的组织考察工作。向市有关部门报送了《统战
代表人士材料》和《民族领域开展区域协作工作的情况》。对全市部分民族学校基础设施及内部配套
情况进行了调研,拨付了2010年度市少数民族教育资金。联合市教育局、财政局上报了《2010年民族
中小学改厕治污项目申请表》,对1所民族小学改厕工程给予省少数民族教育资金扶持。顺利完成了
对全市238名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身份认定、登记工作。联合市体育局积极做好了第八届全省少数民
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前期筹备,共上报参赛项目3个,参赛运动员36名。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做好临沂市城市民族工作提出指导性意
见。起草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对全市民族工作大调研大讨论活动中
的优秀调研成果,向国家民委申报了国家民委系统调研报告优秀成果奖。对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村居
等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编写了全市开展农村民族工作的情况。向市发改委报送了“十二五”规划民
族方面修改意见。做好了对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关
于民族领域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通过严格审核,对10名符合条件、
自愿申请更改民族成份的少数民族群众出具了证明。
【民族工作】
视图
对全市部分民族村居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开展立体帮扶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
研,将费县刘庄镇许庄村列入了全市新一轮市直选派干部到社区任职帮扶范围,由市民宗局、市科协
共同帮扶,投入扶持资金100万元(民品企业结对帮扶民族村资金80万元)。在沂水、沂南两县召开了
全市民族村居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现场观摩会,全市150名民族村居两委成员和养殖大户参加了观摩学
习。指导沂水、沂南、蒙阴等县区建设发展规模化养羊小区、黄牛交易市场。研究确定了2010~2011
年度市局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和民品企业结对帮扶点,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的通知》,
指导各县区完成了县区局少数民族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的调整工作。指导联系点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
形成《市局新农村建设联系点2010年度工作重点》。编制了《201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联
合市财政局拨付了2010年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5万元,重点对6个民族村居的发展建设项目进行了扶持。
拨付使用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0万元,重点扶持了8个民族村居的基础设施及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制
定了《临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了市强
农惠农专项检查工作。联合市人民银行对5家民品企业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召开了2010年度民品企业
优惠贷款额度确定会议,累计增加贷款1亿元。对5家民品企业全年优惠利率贷款报批额度近4亿元。
向中央财政申请2010年度民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6万元。发动民品企业开展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
活动,累计捐款285941元,捐赠喷雾机600台(价值20万元)。继续推行民品企业与民族村结对帮扶工
作。联合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班,培训民族村居
书记、主任54人。在郯城县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现场会,重点解决个别地方民族领域存在的突出
问题。通过书面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对少数民族在办理车辆贷款、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进行了调查摸底,形成专题报告呈报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并及时上报省民委。指导沂水、莒南、
临沭、罗庄等县区妥善处理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做好了全市新疆籍少数民族人员的稳定
工作,对全市外籍人员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摸底,并组织各县区做好稳定工作。做好了上海世博会期间
全市民族领域稳定工作。组织了对全市民族领域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并上报工作情况。
开展了第10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组织了9项专题重点活动,扩展宣传教育的知晓面,扩
大了宣传教育的效果。联合市委统战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1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进行督导的通知》,成立督导组,深入部分县区就宣传月活动组织实施、活动协调、注重实效和解决
问题等情况进行督导。邀请省伊协“卧尔兹”巡回演讲团先后到郯城县马头清真寺、罗庄区花埠圈村
清真寺开展“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继续做好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下
发了《关于开展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联合市教育局对部分中小学设立
清真餐厅或清真灶情况进行了督导。联合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民族团
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了部署。继续把民族村居“民
主法治示范村”和“民族团结进步和谐村居、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一项根本性、长期性工作紧住不放,
加强调度,统一验收标准,力求取得实效。在山东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市委、市政府
作了典型发言,费县梁邱镇、高新区马厂湖镇东迭庄村、兰山区银雀山街道南关社区被表彰为全省民
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组织全市3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了第五期全省少数民族中青年干
部培训班。形成了《关于对临沂市民族工作重点县区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建议》,报市委组织部、统
战部和有关领导。联合市委统战部做好了新增政协委员的组织考察工作。向市有关部门报送了《统战
代表人士材料》和《民族领域开展区域协作工作的情况》。对全市部分民族学校基础设施及内部配套
情况进行了调研,拨付了2010年度市少数民族教育资金。联合市教育局、财政局上报了《2010年民族
中小学改厕治污项目申请表》,对1所民族小学改厕工程给予省少数民族教育资金扶持。顺利完成了
对全市238名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身份认定、登记工作。联合市体育局积极做好了第八届全省少数民
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前期筹备,共上报参赛项目3个,参赛运动员36名。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做好临沂市城市民族工作提出指导性意
见。起草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对全市民族工作大调研大讨论活动中
的优秀调研成果,向国家民委申报了国家民委系统调研报告优秀成果奖。对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村居
等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编写了全市开展农村民族工作的情况。向市发改委报送了“十二五”规划民
族方面修改意见。做好了对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关
于民族领域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通过严格审核,对10名符合条件、
自愿申请更改民族成份的少数民族群众出具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