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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茧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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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蚕茧市场管理】
国家商务部、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蚕茧生产与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10 年蚕茧生产与收购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 全市各主产县均召开了蚕茧收购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鲜茧收购和市场管理工作。收购中,上级主管部 门和地方政府领导到收购一线,检查督导收购。工商、公安、物价、技术监督、交通、财政等部门, 分赴重点乡镇,按照《茧丝流通办法》和《山东省鲜茧收购经营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等法规,严厉打 击非法收购,维护蚕茧市场秩序。全年蚕茧收购市场稳定,秩序良好,主产县鲜茧收购率均达90%以 上。 (田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