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良种、农机具购置4项补贴6.7亿元,兑付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
乡补贴4.6亿元;全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29.9万人,发放职业资格证书9.9万份,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
业26.1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6761元,增长14.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3935元,增长9.7%。加强对
农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28.56亿元,增长19.9%;教育支出51.91亿
元,增长24.5%;医疗卫生支出21.14亿元,增长34.1%。农村住房投资122亿元,开工建设农村住房12.7
万户,累计建设农村住房45万户,实施危房改造2.7万户,数量居全省第一位。新农合参合率达99.8%
以上,覆盖全市行政村,筹资水平由人均100元增加到140元。实施平邑县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45.6
万人,适龄参保率达90.8%,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200元。安排资金11.8亿
元,完成5312个农村卫生室的改造建设工作。
【强农惠农政策】
视图
年内,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良种、农机具购置4项补贴6.7亿元,兑付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
乡补贴4.6亿元;全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29.9万人,发放职业资格证书9.9万份,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
业26.1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6761元,增长14.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3935元,增长9.7%。加强对
农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28.56亿元,增长19.9%;教育支出51.91亿
元,增长24.5%;医疗卫生支出21.14亿元,增长34.1%。农村住房投资122亿元,开工建设农村住房12.7
万户,累计建设农村住房45万户,实施危房改造2.7万户,数量居全省第一位。新农合参合率达99.8%
以上,覆盖全市行政村,筹资水平由人均100元增加到140元。实施平邑县新农保试点,参保人数达45.6
万人,适龄参保率达90.8%,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200元。安排资金11.8亿
元,完成5312个农村卫生室的改造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