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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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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4月,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同意,制定下发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史志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在志书编修、年鉴出版、地情网站和方志馆建设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并在史 志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积极开展制定史志工作地方规范 性文件的工作。9月,临沭县制定了《临沭县地方志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史志办主任会议上 受到省史志办的表扬。莒南、沂水两县也制定了地方志规范性文件,有5个县区已完成了规范性文件 的起草工作,临沂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积极开展史志督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县 区史志工作进行了督查,兰山区主要负责人现场办公,解决了方志馆馆舍问题,多数县区都加强了对 史志工作的领导与支持。市史志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读志用志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快方 志馆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地情网站管理办法》、《临沂市年鉴编纂业务管理办法》、《临沂 市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等业务规范,对全市志、鉴、库、馆和读志用志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