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11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9/article/18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9/article/18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安排,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临沂市被省政府列为全省行政复议委员会4个地级 试点市之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了试点方案,确定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与市政府法制 办合署办公。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方案,探索行政复 议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基础性工作基本完成。2010年, 市政府共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03件,其中,县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56件,市直部门作为被申请 人的47件。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1件,其中,维持50件,调解31件,撤销7件,告知处理3件,行政复 议实际纠错率为42%。2010年代市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5起,参加省政府受理的以市政府作为被 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