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2011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9/article/1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9/article/1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落实离休干部生活待遇】
省拨付临沂市离休干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43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95万元,保障了“三个机制” 有效运转。对2010年度市直困难企业进行动态认定,新认定了5家企业的10名离休干部,市财政及时拨 付了医药费统筹金9.2万元。为7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5名离休干部发放住房补贴12万元。完善医药费 统筹金正常增长机制,新增加4个县区将医药费统筹金标准提高到1万元以上。市、县区不断加大离休 干部特殊困难帮扶救助工作力度,向市直48名离休干部及遗属发放救助金29.45万元,各县区向113名离 休干部及遗属发放救助金47.8万元。统一调整了全市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市直及8个县区 离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离休人员补贴,津贴补贴水平占同级政府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 贴水平的比例均高于90%。离休干部住房补贴标准相应提高。市直及3个县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执 行基本离休费的35%,8个县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执行基本离休费的30%。对全市军休干部及遗属情况 进行调查摸底,调整了军休干部遗属、1955年前后复员女兵生活补助费标准。根据鲁民[2010]12号 文件,为全市19名军休干部发放了服装费。各级进一步完善离休干部高龄养老服务措施,建立应急机 制,积极开展“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主题活动,努力适应和满足离退休干部多元化需求。建立 健全老干部服务工作网络和社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居 家养老、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困难帮扶、紧急救助等服务。坚持健康查体制度,将市直276名新享 受副司局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纳入一类保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