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30亿元,增长37.2%;其中税收2.55亿元,增长36.0%,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达到77.3%。全县财政总支出10.41亿元,增长15.0%。全县国、地税系统实现税收6.42亿元,增长29.4%;
其中,国税系统实现税收4.35亿元,增长26.4%;地税系统实现税收2.07亿元,增长35.9%。年末全县金
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73.30亿元, 比年初增加11.63亿元,同比增长18.9%。其中,居民储蓄存款
57.31亿元,比年初增加10.24亿元,同比增长21.8%。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44.05亿元,比年初增加7.99亿
元,同比增长22.2%。年末短期贷款余额35.54亿元,比年初增加4.81亿元;年末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余
额6.07亿元,比年初增加2.50亿元。
【财政·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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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30亿元,增长37.2%;其中税收2.55亿元,增长36.0%,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达到77.3%。全县财政总支出10.41亿元,增长15.0%。全县国、地税系统实现税收6.42亿元,增长29.4%;
其中,国税系统实现税收4.35亿元,增长26.4%;地税系统实现税收2.07亿元,增长35.9%。年末全县金
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73.30亿元, 比年初增加11.63亿元,同比增长18.9%。其中,居民储蓄存款
57.31亿元,比年初增加10.24亿元,同比增长21.8%。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44.05亿元,比年初增加7.99亿
元,同比增长22.2%。年末短期贷款余额35.54亿元,比年初增加4.81亿元;年末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余
额6.07亿元,比年初增加2.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