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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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临沂市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990年以前是起步发展阶段。1979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
案)》,这是第一个关于发展社队企业的指导性文件,鼓励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允许农民经
商办企业。随后,山东省也出台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使社队企业的发展方针、 政策更加明确,对引导全省社队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984~
1986 年,省委、省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
发展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乃至山东经济的战略重点,制定了一
系列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临沂市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政策措施,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敢为人先,突破一切阻碍发展的桎梏,全市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
发展。1986 年,临沂市民营经济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改变了农村以种植
业为主的传统经济模式,使农村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1990年,全市民营经济总产
值、工业产值分别达到66.3亿元和45.8亿元,年均增长20.5% 和21.8%。
1991~2000年是快速发展阶段。1991年6月10日,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推动乡镇企业持续、
稳定、协调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发展乡镇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希望所在,是实现现代化
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把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来抓,鼓励引导企业上质量、上档
次、上水平、上规模,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1992 年邓小平南巡讲
话带来了一次新的思想大解放,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临沂市民营经济以“三个有利
于”为标准,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大胆闯、大胆试,掀起了新一轮发展高潮。 “八五”期间,全市
民营经济保持了年均增长 45% 的发展速度。
1997年1 月1 日,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民营经济步入了法制化发展的轨道。同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通知》,加
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临沂市民营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临沂市以产权制度改
革为重点,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租赁、拍卖、兼并、联合等多种形
式,不断推进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逐步建立了“产
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了企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90年代
后期,临沂市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实现了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个体私营等产
权多元化。2000年,全市民营经济总产值、增加值分别达到1164.65亿元和260.2亿元。
2001~2008年是壮大提高阶段。党的十六大以后,国家相继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 和《关于
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
政策法规。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民
营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关于加快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三个政
策文件。市委、市政府把民营经济列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三大亮点”之一,出台了《关于加快个
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定》。2007 年,山东省颁布施行《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2008年,市政府
出台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从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业扶持、
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资金支持、信用担保、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推动全市中
小企业步入法制化发展的轨道。
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民营经济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来考虑,及时研究制定工作
思路、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政策法规体系更趋完善。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和
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不断完善服务措施和服务手段,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临沂市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实行专业化、精细化、 特色化发展,加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力度,
形成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组织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计划,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实现集聚化发展,形成了
兰山木业、沂水食品、临沭复合肥、沂南电动车等集聚化程度高、 特色产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
产业集群。2008年,全市年销售收入过 5亿元的产业集群已经发展到40个,其中过10亿元的21个,过50
亿元的4个,过百亿元的7个。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联合、兼并、购买等多种形式,促进生产要素
的合理流动和重组,大力发展规模经济。同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小企业培育计划,加大
对企业的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支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达
到2904家,实现营业收入2601.5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83% 。2009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完
成增加值936.4亿元。江泉、金锣、金升等一大批企业集团迅速崛起,成为临沂市民营经济的排头兵。
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力度,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全市各类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到
1073家,其中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家和184家;国家级研发中心2处,省级研发中心24处,
市级研发中心59处。全市中小企业拥有中国名牌产品6个、中国驰名商标10件、山东省名牌产品73个,
山东省服务名牌3个。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逐步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
对外开放新格局。全市中小企业完成出口交货值13.6亿美元,对全市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出口产品结构趋向优化,高附加值、高创汇、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比重不断提高。不断完善投资环境和
招商引资方式,实际利用外资逐年增加,外资投向更加优化,合作领域、合作对象更加广泛。积极采
用国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将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相结合,加快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提高
科技竞争力。同时,不断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营机制和管理经验,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2008年,全市中小企业达到 20.89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515.6亿元;
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 1470.6亿元, 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75.1%, 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完成增加值
740.9亿元;民间投资达到675.7亿元;非公有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9.7亿元。中小企业上缴
税金109.9亿元,占全市国地税收入的81.2%;其中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实现利税216.8亿元,占全市规模
以上工业利税总额的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