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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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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资源保护】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不断强化各项防扑火 措施的落实,控制了森林火灾发生。在全省率先理顺了市级森林防火办事机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列 入财政预算,防火重点县建立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修订完善了《临沂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落实了各级防火责任制。 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病虫害2014万公顷,防治1.9 万公顷,防治率达88.8%。 年内,加大对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力度,确保了全市森林资源 安全。全年共投入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678.2万元, 防治作业面积达1.59万公顷次,完成了防 控目标任务。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推行林木采伐公示和林地 专家会审制度,开展了以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规 范木材运输管理秩序。 全年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3826份,批采林木蓄积28.8万立方米;办理征 占用林地手续11起, 征占用林地面积282.7公顷, 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791万元;查处各类涉林案件 1570起,其中刑事案件46起,没收各类违法所得6.72万余元,各类罚款101万余元,行政处罚349人。加 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按照省市要求,核定了森林公安政法专项编制,设立了森林公安机构,理顺了 市、县区及林区派出所的管理体制,做好原有民警的考核过渡。市森林公安局在全省2009年度森林公 安民警大轮训考核中位列全省第一名,在2009年度全省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工作目标考核中位列全省第 一名,郯城县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称号,苍山 县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评为绿盾三号行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