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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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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基础工作】
市综治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全市基层基 础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 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了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综治办副主任和专 职干部,所有乡镇街道综治办和90%以上的村居综治办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 中心建设,全市180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全部挂牌运行, 整合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民政、 社保、信访等综治工作资源和力量,搭建起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规范基层基 础工作。完善以机构网络化、职责具体化等“八化”为主要内容的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和以机构 设置、队伍管理、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 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在实施“百村整治”、“千村帮扶”和“万名平安 特派员驻村”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向村居社区派驻平安特派员,发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信息员、政 策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加强治安防范的督导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联络员“五 大员”作用,规范了村居工作, 提前化解矛盾,解决各类问题。全市95%以上的村居实现了无刑事案 件、无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无群体性上访的“三无”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