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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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认真抓了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召开了全市干审工作会议,研究探讨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职责、工作方式和基本要求,对如何开展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认真抓了中组发(1994)5号文件的落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在全市县级干部中实施了个人生活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干部谈话诫勉制度。按照中办发[1995]8号文件要求,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实行了申报制度。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了组织部门同执纪执法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有重点地查实了一些干部的问题,有效地加强了干部管理和监督。我市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干部监督的做法,在全省有关会议上作了介绍。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抓了部分干部行政级别审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出国审查、工龄更改、来信来访和对犯有严重错误干部的管理教育等项工作。根据鲁组通字(94)26号文件规定和市委研究的意见,对符合明确正县或副县级条件的干部进行了集中审批,共审批319名,其中明确正县的262名,明确副县的57名。对86名干部的工龄和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进行了审核。还审查出国人员99批234人。同时,还认真抓了干部调配、干部档案管理和党员、干部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