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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税工厂、保税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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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保税工厂、保税仓库]
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加工贸易企业,经海关批准为保税工厂,为外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和消耗化学物品,可按实际加工出口成品所耗料件,免征关税及增值税。保税仓库可用于存放供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海关批准缓办纳税手续进境的货物。建立保税工厂、保税仓库是国家鼓励对外加工贸易发展的一项优惠政策,可极大地方便进出口经营单位的生产、仓储、运输;减少占用资金,降低生产成本。1995年,临沂海关本着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海关优惠政策,促进临沂外向型经济大步发展的目的,大力推行保税制度,全年审批保税仓库4座,保税工厂38家,方便了企业合法进出,增加了出口创汇额,提高了经济效益。 (王爱民) 审稿:葛庆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