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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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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政工作]
1995年,以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等各项林业政策法规和省政府提出的1995年为林木资源保护年的决定为工作重点,狠抓了林木采伐限额控制,毁林案件查处,木材流通和市场管理,林地征、占用管理,林政队伍建设,育林基金征收管理等工作,取得以法治林,以法兴林的显著成果。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市政府于3月31日召开了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会上,由市长分别与各县区长签署了“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状” 。 会后,各县区、乡镇、村各级层层签状。到年底,已“签状”的县区、乡镇、村分别占总数的91%、99%和89%。林木采伐量得到有效控制。全市1995年计划采伐量29.25万立方米, 实际批采量7.19万立方米,占计划的24.6%,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328份。 1995年全市共征收育林基金370万元。年内,经省政府批准,我市新成立河东区、郯城县、苍山县、莒南县、沂水县5处木材检查站。各县区林业部门加强对木材检查站和木材加工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各种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各项管理工作都有新的起色。全年共发放林产品经营许可证1800份,并对发证单位建档立卡,规范了林产品经营市场和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