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地矿法制宣传教育]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5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article/4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article/4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地矿法制宣传教育]


    1995年全市各级地矿行政部门,以《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和《山东省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办法》为重点内容,坚持面向各级领导,面向采矿权人,面向广大群众,结合“二五”普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深入扎实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宣传车到城区、乡镇、矿区等地进行巡回宣传;设置宣传咨询站,宣传矿法知识,开展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矿业咨询活动;在报纸开设专栏,制作固定标牌,印制宣传手册、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在矿法颁布实旋纪念日请市政府、市人大领导作电视讲话、发表署名文章;举办培训班,组织矿法知识竞赛等。通过这些形式,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及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宣传矿产资源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矿产资源不可再生性特点和我国资源形势的严峻性,教育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意识、法制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依法开矿、办矿和节约保护矿产资源的自觉性,保持良好稳定的矿业秩序。同时加强矿业法制建设,1995年全市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等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15个,促进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