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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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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与“打假”]
按照全市技术监督工作指导思想,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以强化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为突破口,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组建了临沂市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制定了《市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组织机构及执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了《执法办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执法办案的自我约束机制。 组织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打假”工作。根据省技术监督局的部署,先后开展了对农用生产资料、夏季饮料、化妆品、名酒、肉类和商品标识等专项检查。同时,认真贯彻国家技术监督局提出的“打击假冒,保护名牌”的指导方针,在名牌产品生产厂家的配合下,组织了对临沂市场销售假冒“宝洁”、“绿丹兰”、“飘柔”、“潘婷”、“海飞丝”等系列化妆品,“红双喜”炉灶,“茅台”、“五粮液”等名牌产品的专项打假活动,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总标值1000余万元,没收物品标值40余万元,端掉制假黑窝点12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件。一年来,由于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市共处结案件3148起, 罚没上交金额692万元。其中市技术监督局处结案件达1247起,完成罚没上交金额382万元,处结案件数量和罚没款数都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罚没款数是上年的7倍。通过积极开展市场商品的检查和“打假”工作,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组织开展了对《国旗》、《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等强制性标准的检查。先后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委、机械局、商业局、供销社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执行《国旗》国家标准、饮料生产企业实施“三法”情况、企业实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实施机构行业强制性标准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还下发了《关于对商品标识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查处。转发了国家技术监督局《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部署了具体查处办法,在《临沂日报》等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为表彰先进,与市经委、食品工业协会联合对全市实施食品标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技术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强化, “打假” 工作力度的不断增强, 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1995年全局办理行政案件数量在全省技术监督系统中名列第一,被评为“1995年度全省打假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全省技术监督系统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受到省政府、省人事厅和省技术监督局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