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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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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体制,理顺关系,形成各级共抓土地管理工作的合力,为我市1995年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在撒地设市期间,为适应土地管理的新形势,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辖3区设立兰山、 罗庄、河东3个土地管理分局,实行垂直领导,人、财、物由市土地局统一管理,成为全省土地管理实行垂直管理的典型。先后有日照、枣庄、济宁、济南、淄博等省内10余个市地前来学习经验,国家和省土地局对此给予充分肯定,《中国土地报》等十几家新闻单位专门进行了报道。特别是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后,全市土地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平邑、沂南、费县、蒙阴、临沭等县政府相继决定,在乡镇全部恢复独立的土地管理所,达到了“人员有编制、 办公有场所、办案有工具”的要求,为全面加强乡镇土地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全市9县土地局均在城关镇和重点乡镇设立了直属所,实行垂直领导,人、财、物由县土地局统一管理。全市土地管理体制的改革确保了土地管理职能到位,促进了土地管理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