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坚持以保护耕地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保护耕地的行政、经济、法律措施更为有力。自1991年10月开始历经3年多时间, 详尽编制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5年4月13日,通过了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的评审鉴定,省政府以鲁政字[1995] 153号文件予以批复实施,为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供了依据。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85%,其中一级基本农田占保护区面积的62%,二级占21%,三级占17%。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占用耕地实行使用许可制度和高额补偿制度。在建设用地管理方面,严把审批关,坚持土地部门“一支笔”审批。推行并完善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引导非农业建设向高空发展,提高建筑容积率;对农民建房用地,在积极清理违法占地的同时,加强审批管理,严格建房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用地类别,严格验收,积极引导农房建设走旧村改造和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的路子。农业建设已全部纳入依法审批管理的轨道。1995年,全市耕地面积65.74万公顷,年内各项建设占用耕地和开发复垦相抵后, 净增耕地135.33公顷。其中国家建设、集体建设、农民建房三项非农建设共占用耕地400.53公顷, 占计划指标的55.2%;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71.13公顷,占计划指标的34.2%。开发复垦各类土地1702公顷,完成计划指标的212.8%,其中开发复垦耕地707公顷,完成计划指标的117.8%。
[耕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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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坚持以保护耕地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保护耕地的行政、经济、法律措施更为有力。自1991年10月开始历经3年多时间, 详尽编制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5年4月13日,通过了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的评审鉴定,省政府以鲁政字[1995] 153号文件予以批复实施,为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供了依据。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85%,其中一级基本农田占保护区面积的62%,二级占21%,三级占17%。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占用耕地实行使用许可制度和高额补偿制度。在建设用地管理方面,严把审批关,坚持土地部门“一支笔”审批。推行并完善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引导非农业建设向高空发展,提高建筑容积率;对农民建房用地,在积极清理违法占地的同时,加强审批管理,严格建房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用地类别,严格验收,积极引导农房建设走旧村改造和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的路子。农业建设已全部纳入依法审批管理的轨道。1995年,全市耕地面积65.74万公顷,年内各项建设占用耕地和开发复垦相抵后, 净增耕地135.33公顷。其中国家建设、集体建设、农民建房三项非农建设共占用耕地400.53公顷, 占计划指标的55.2%;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71.13公顷,占计划指标的34.2%。开发复垦各类土地1702公顷,完成计划指标的212.8%,其中开发复垦耕地707公顷,完成计划指标的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