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基层工作]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5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article/38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article/38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基层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原临沂行署临政发114号文件精神,强化基层,充实基础,健全科学有效的司法行政组织体系。收编收人,理顺财务关系,两所分离,自收自支。改革内部运行机制,以条为主,条块结合,总体推进基层司法行政改革。1995年有6个县区对基层司法所收编完毕,有96个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实行了两所分离,占全部乡镇的36.4%。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充实、完善、提高”的原则,加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3月份成立了临沂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市人大、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领导同志担任名誉会长,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1995年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到1.03万个, 调解人员4万人, 调解民间纠纷4.51万起,调解成功率95.5%。基层法律服务机构250处,招聘工作人员516人,调解各类纠纷1.52万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477家。代理民事案件2633件,办理非诉讼案件17.64万件。防止民转刑304起、502人,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217起2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