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建院暨庆功大会召开] 资料库:临沂市情资料库 章节:1995临沂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article/3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bg/section/16/article/3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建院暨庆功大会召开]


    随着临沂撤地设市,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撤销临沂分院,成立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为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1995年5月11日,市委在沂河宾馆召开了庆祝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建院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临沂市人民检察院集体一等功庆功大会。省检察院检察长赵长风、临沂市委书记王久祜、市长张守业、市委副书记李祥栋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临沂军分区政委郭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怀三,市人大副主任高仁山、段明福,市政协主席高广田,市纪委副书记王玉华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各县、区院检察长,市院和兰山、罗庄、河东等3个区院的全体干警及市院的部分老同志共30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明辰主持会议。张守业宣读了高检院关于设立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复和关于为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以及省检察院的表彰决定;张怀三宣读了市委的表彰决定;赵长风、王久祜等为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揭了牌,发了奖。最后,市院检察长刘广伦讲了话。
                                                                               (司马啸)
                                                                            审稿:刘广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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