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市人大有选举或任免事项的会议有1次人代会和3次常委会会议。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5年4月22日~29日在临沂召开。会议选出:王久祜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冯登善、高仁山、于朴之、郭建奎、陈桂乔、段明福、尹世同、刘锡祥、奚霞(女,满族)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荣华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于世昌,王伟(女)、王自立、王连秋、吕长海、刘加坤、孙树臻、佟克本、邱炳伦、宋熙元、张海明、邵玉冰(女)、林祥余、郑克泰、胡安厚、赵广建、赵学富、赵荣思、黄义、曹洪江、崔富德、颜世春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会议选出张守业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怀三、胡公厘、郝洪琪、李延华、綦敦祥、谢恩学、牛泉然、李荣强、陈义卿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出张洪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广伦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1995年6月22日~23日在临沂召开。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守业的提请, 决定任命:蔡世聪、孙庆传、翟世昌、周建华、柴洪山、许志水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张伟祥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潘本学为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周德明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刘源德为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孙家振为市教育委员会主任,李海舰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孙景瑞为市公安局局长,高成山为市国家安全局局长,李志田为市监察局局长,于光兰为市民政局局长,王康臣为市司法局局长,陈义卿为市财政局局长,王军平为市人事局局长,鲁东涛为市劳动局局长,李甫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朱兆彬为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公方祥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卢洪第为市农业局局长,陆景山为市林业局局长,郑文艺为市水利局局长,彭学富为市商业局局长,蒋建云为市粮食局局长,韩泰为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蔡全富为市文化局局长,党玉增为市广播电视局局长,马自力为市卫生局局长,郭东林为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盖常友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樊世楼为市审计局局长,苏兴诚为市统计局局长,季传亮为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刘其夏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刘德福为市物价局局长,朱胜满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姜和良为市土地管理局局长,马世英为市技术监督局局长,李爱民为市地质矿产局局长,武绍鲁为市乡镇企业局局长,周锡锋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孔令玉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洪涛的提请,决定任命:尤培成、牛炳和、邹永刚、李庆美、朱俊善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孟昭登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治航为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朱建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熊可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卢西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为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不再担任老干部处主任职务,王存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不再担任业大分部主任职务,尤恕堂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柳敬德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庭长,陈继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朱孔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政元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徐明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徐志范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立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洪太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丁兆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高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洪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从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翟晓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宿瑞堂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刘连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杨立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赵全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副庭长,苗凤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副庭长,陈志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副庭长,张佃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陈希胜、隋宝礼、冯安伟、彭善成、车向东、刑永华、高开信、魏登亮、蒋文华、刘树超、咸兴华、王庆悦、薄怀帮、李允岭、姚军、赵树瑞、孙风、胡阵国、孟令堂、陈会杰、赵沂涛、李俊、凌再兰、刘建国、王新田、杨炳煌、高建生、陈怀峰、聂印兰、李强、凌炜、汪佃航、赵玉广、纪发碧、赵庆伦、王德全、赵洪敏、吴庆雪、崔维进、刘大为、张亚峰、张传仁、王瑞祥、高如一、谷恒广、张法勇、朱廷汉、张继盈、刘志泉、刘永彬、亓咏梅、赵晨、郭恒祥、王文伦、杨孟乐、陈庆山、纪维合、孙剑光、石东风、范爱军、季佃明、王建银、程庆华、许建莲、高波、陈亚丽、郑淑才、吴兴峰、李自亮、董中华、潘廷习、宋传柏、韩守香、诸葛东、魏钦、李秀光、刘晓霞、祖因太、伏
开明、张贵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广伦的提请,决定任命:崔生启、孙庆元、席思友、王印宝为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宋振业为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白士英、赵文成、何相策、张风桐、张友联、袁忠棋、王在信、董晓峰、魏永和、张玉音、司马啸、李从爽、郭立忠、王开勤、徐子光、闰梅玲、王通华、王自勤、赵作富、姚洪川、孔庆省、徐廷芳、徐海平、郭庆华、杜岩聪、丁云礼、刘元启、刘方民、郭瑞友、杨淑贞、茹建国、袁忠德、陈文晋、张培贞、刘振华、孟庆祥、刘希岭、孟宪明、张敬月、李善才、刘建萍、刘新萍、伊永美、时海燕、盖述生、刘英奇、解值德、刘华、刘秋厚、庄伟、刘东宁、黄西银、张佃龙、李树良、李厚满、夏历生、葛腾、彭善伟、董文亮、朱庆云、房爱莉、张勇、王卫东、王均廷、李爱民、张晓波为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免:临沂市兰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佃乐为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临沂市河东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洪顺为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临沂市罗庄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苗惠田为罗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郯城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林树果为郯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杨玉金郯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苍山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刘贵增为苍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薛振玲苍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沂南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王德超为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贺法贵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1995年8月28日~29日在临沂召开。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守业的提请,决定任命:谢呈祥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挂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任命:崔富德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解自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洪远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处处长,王志良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处处长,薛彦新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处处长,崔永华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处处长。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9月28日在临沂召开。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守业的提请,决定任命:乔延春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同时,会议同意王久祜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请求,同意张守业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请求。